(1)

我的左手掌上有一顆痣。


我記得小時候媽媽曾經對我說:

「這個痣叫和合痣,表示你前世和人家約好了今生要在一起喔!

 所以你如果遇到一個能和你手上的痣合在一起的人,

 就表示他就是你命中註定的那個人。我跟你爸爸就是這樣喔!」


小時候的事我總記不清楚,唯有這件事,深深記在我腦海裡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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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一轉眼,我進大學也一學期了。


這一學期來,我用盡各種方法,檢查過全班男生的手掌,無奈是一無所獲。

為了不著痕跡的檢查出我的真命天子,我想盡各種辦法看男生的手~


1.猜拳法
「我們來猜拳!剪刀石頭布!」而且要一直玩到對方出布為止。


2.黑白黑白我勝利法

遇到要決定某人去做事時,我總搶著說:「用黑白黑白來決定吧!」

而且還自作主張加了第一次要一起出「白」的規定。


3.看手相法

「我會看手相唷!」老是謊稱自己會看手相,事實上我也只分得出生命線是哪一條。

「呃...你會活很久喔!」總是只能這麼隨便混過去。

4.比脕力法

「我們來比脕力吧!」不但可以確認有沒有痣,還可以順便確認對方實力。

以免找到太肉腳的人。



在我夙夜匪懈、不屈不撓的奮鬥之下,終於只剩下一個可疑的目標!

王志傑,這老是不來上課的傢伙。


因為他很少出現,連話也沒說過幾句,所以我一直苦無機會,

就算在校園裡巧遇,總不能一見面就要跟人家玩什麼剪刀石頭布吧!


哼哼哼...本山人自有妙計!我早就擬好特別作戰計畫了:

《作戰一》攻其不備法(使用時機:校園中巧遇時)

     發現目標後,從後面將他撞倒在地,假好心的扶他起來時趁機偷看。

作戰結果:我使盡全力衝刺過去,沒想到他只跌了一步,連頭也不回的繼續前進。

     反而是我摔得鼻青臉腫...失敗!


《作戰二》威脅利誘法(使用時機:教室中巧遇時)

     發現目標後,以老師要當他為由,以上課筆記利誘之,趁他拿筆記時確認。

作戰結果:當我興沖沖拿出筆記時,他卻從書包拿出兩倍厚的筆記:

     「我有我們家族祖傳的筆記,不必了!」...呃...失敗!


《作戰三》長期抗戰法(使用時機:以上兩種皆無效時)

     混入他的生活圈,和他變熟後再施以我拿手伎倆(猜拳法),做最後的確認。

作戰結果:經過一番打聽後,發現他常會去系籃練球,於是我就成了系籃的常客。

     除了他之外,我也當然也「順便」確認了學長們的手...^_^;


但是怪的是,經過一個月了,我們也熟了,可是我就是看不見他的手!


猜拳的時候,他永遠不出布;

要黑白的時候,他說他自願,不用猜拳了;

要幫他看手相,他說他不信這個;

要比脕力,他說他才不和女生比...

他連走路時,手都插在口袋裡...


我...我就不信看不到!

其實我都快忘記找這顆痣的真正目的了,我就是氣不過呀~~

無路可走之下,我想出驚天動地的最後作戰計畫:

《作戰四》強迫牽手法(無路可走時使用)

     趁著獨處時強行抓住他的手確認。(*有被認為是霸王硬上弓的危險*)


這天我拉著他和我一起去還球,觀望一下四下無人之際,

我鼓起畢生的勇氣,抓住他的手!


啊!!!!!!!!!!!!!!!!!!!!!你幹嘛!!!!

他驚慌的拼命想掙脫,我則用兩手死命的抓住他的手:


「求求你,讓我看一下下就好了~~」

「不行!!千萬不要!!」他不停的哀叫著。

在拉扯的一瞬間,我...我看見了!!天啊!!




竟然是...富貴手!!



(2)

「你...你有富貴手?!」我忍不住哈哈大笑,怪不得他無論如何也不肯給別人看到手。

「你很過分耶!你都不曉得我有多痛苦!」他又急又氣的說。


我拉著他坐在草地上,把我的「尋人計畫」通通告訴他。

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,我們已經變成好朋友了。


「啊~就為這種無聊的事?這你也信呀?白癡!!」

「哼!我爸媽就是這樣呀,這可是有真人實證的!」

「那你的意思是說,不管什麼混蛋王八蛋,只要有痣你就倒貼唷!」

「當然不是呀,這只是條件之一,當然要是個好人才行呀!」

他還是不以為然的看著我。唉...算了啦!不懂就算了!


這...是我一個小小的夢想而已呀~

反正最後一個目標也宣告失敗,我看我是得死了這條心了。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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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天,我心不在焉的走在馬路上,突然「碰」的一聲巨響,一輛機車倒在我旁邊。

隔個兩步,一個機車騎士跌跌撞撞的爬起來:

「紅燈耶!!!你在馬路中間幹嘛!!」啊?我倒是沒發現。這下糟了...


「你...你沒事吧?」

「沒事??怎麼可能沒事??全身都痛死了!!」


他一拐一拐的扶起機車,「下次不要在馬路中間發呆!!」他狠狠的說。

接著就呼嘯而去。

兇什麼啊你!不過不知為何,我總覺得他有點面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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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下午,上課中已經打了,我才偷偷摸摸的從後門溜進去,坐在最靠門邊的位置。

這一節是通識課。反正閒得發慌,我左顧右盼的搜尋著有沒有認識的同學來了沒。

旁邊這個人還真慘,兩手貼了七八個OK繃,臉上也刮了幾道。

他正好往我這邊看,面對面,我們兩個都呆住了...


啊~就是那個昨天被我害得摔車的人!摔得還真慘呀!

怪不得我覺得他面熟,我們是修同一門通識的。


我寫了張紙條傳過去「對不起!害你摔得這麼慘!」

「知道就好!」他氣沖沖的把紙條丟回來。

什麼態度呀!我又不是故意的!


忍到下課,我抓起書包就走,外面下著大雨,我從書包中翻出雨傘,

才一開傘,「啊!!!!!!!!!!!!」

咦?熟悉的慘叫聲?


我轉頭過去,發現剛剛那個男生蹲在地上摀著臉,

「妳開傘不會看一下旁邊呀!!!在我臉上開傘!!!」


嗯,這下臉上有兩天份的傷了。


「這也要怪我?我又不是故意的!!誰叫你要站我旁邊!」

「妳以為我想站妳旁邊呀!東西沒拿啦!白癡!」他把我的鉛筆盒扔給我。

「你那麼兇幹嘛!刮一道有什麼了不起的!!」


「是啊,沒什麼了不起,我在妳臉上開一道看看就知道會不會痛!!」

「好啊!我看你敢不敢!」


「不要吵了啦!」志傑突然出現,對了,他也有修這門課。

「王志傑,你幫我教訓這個瘋子,沒看過這麼兇又帶衰的女生!」


「你認識他?」我驚訝的問志傑。

「他是我高中死黨,新聞系的。」


「你認識她?」換他驚訝的問。

「她是我的好朋友,系上同學。好啦!你們兩個握手言和吧!」


「握手!?我才不要!免得又害我帶衰!」他說。

「誰希罕跟你握手呀!握過我手會爛掉!」我說。


「你們兩個!小學生呀!叫你握就握!」志傑氣得對我們大叫。

我們心不甘情不願的伸出手來,用力握了一下。


「好啦,張翔;林怡馨,現在開始是朋友摟!」志傑開心的說。

「妳最好離我遠一點,我還想多活幾年!」

「放心,為了我的視力著想,我也不想再看到你!」


(3)

可惡的是,越不想見的人偏偏越會見到。

不過倒是真如他所說,我的出現總會帶給他不幸。


我在樓梯上和同學聊的興起,手一揮,旁邊的路人就咚咚咚的滾下樓梯。

是那個倒楣鬼啊…?該不會?!

倒楣鬼先生爬起來指著我大叫,「你故意的!」

我無奈的兩手一攤,「我什麼都沒做!」


在三樓邊吹風邊看風景,不小心手一滑,手上的課本就這麼落下...該不會...

「小心啊!!」我大叫,但是來不及了~

「妳不害死我不死心是不是!!」厚厚的原文書就這麼不偏不倚的落在他頭上。


我急忙下樓,他正氣急敗壞的從書包翻出奇異筆,

在那本書封面上狠狠寫下:「我是瘋子!不要靠近我!!」

他得意的把書扔給我,「哼!給妳個教訓!!」


「可是,這是志傑借我的課本呀...」我無辜的說。

「什麼....!!!氣死我了,我要寫在妳臉上,免得妳再去害人!」


他真的拿著奇異筆衝過來,我拼命擋,突然,我發現他的手上有一顆痣!!

「啊!!你的手!!借我看一下!!」

我抓著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一對,再打開來,天啊~竟然合在一起!


「沒想到~沒想到竟然是你~」我嚇得說不出話來。

「妳幹嘛?什麼沒想到?不要轉移話題!」他又要拿筆畫我,我順手一推~

「碰」的一聲,他摔倒在地上,撞到階梯暈了過去。

「快!!快叫救護車呀!!」我大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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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醫院等了半小時,志傑也趕到了。

「天啊,他跟我說我還不相信,現在弄到住院了,妳是要玩死他呀?」

「我沒有呀...我怎麼知道,我真的什麼都沒做呀~」我無辜的拼命搖頭。


「醫生怎麼說?」他問。

「醫生說目前暫時沒問題,但是因為撞到頭,所以要留院觀察一星期,怕有腦震盪~」


「你通知他家人了嗎?」我擔心的問。

「他家人都移民了,剩他一個在台灣,所以也沒人能來照顧他...」


「那這一星期誰來照顧他呢?」

「當然是妳啦!自己闖的禍自己負責!」


把我臭罵了一頓後,他才進病房去看張翔。


「志傑,你來啦!!太好了!!」


看他好像心情不錯,我才敢探出頭來,沒想到他像看到鬼一樣抓著棉被大吼:

「妳!!不要進來!!我被妳害得不夠慘呀?」

「翔哥,我已經跟她說了,這一星期由她照顧你。」

「喂喂喂,別開玩笑了,我會被她弄死的!」


「你不要什麼錯都推到我身上好不好?我又沒怎樣...」我忍不住辯解。

「是啊,妳沒怎樣我就剩半條命了!萬一你真的想對我怎樣,我看我幾條命都不夠死!」


唉!沒想到我苦苦尋覓的人,竟然是這樣一個兇巴巴又會因為我而不幸的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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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顧我們的反對,志傑就這樣把他丟給我照顧。

老實說,我還是有點愧疚的,畢竟害他住院的是我嘛~

雖然說,在醫院也是危機四伏。


水果刀好幾次從我手上飛出去,幸好他閃得快,不然就不只住院一星期了。

護士端來的餐點,也好幾次被我整盤打翻在他身上。嗯,還包括熱湯......

點滴有時會莫名其妙的逆流。真是越來越玄了~

總而言之,他的臉色越來越差了。


不過,他對我的態度倒是好了很多。

或許是因為住院真的很無聊,我們常聊天,不知不覺氣氛融洽多了。

雖然,他還是那麼衰......


終於捱到最後一個晚上,沒想到突然停電了!!

醫院雖然有緊急發電機,但是普通病房卻一片黑暗,

整個醫院鬧哄哄的,弄得我也緊張起來。


「好黑喔!我出去看看!」

「不要去!拜託妳不要去!這麼黑,到時候妳又害到別人就糟了~」

「喂!你這什麼意思啊你!!」

「我們在這邊等一下,電一下就來了。」他說。


黑暗中,我們並肩坐在病床邊。

「你停電時都做什麼?」我問。

「我家沒兄弟姊妹,我媽都講故事給我聽。」

「說個來聽聽吧!」


他想了一會,說,

「我媽媽跟我說過,如果手上有痣的話,那就表示你前世有和人約好下輩子要在一起,

 如果手上的痣能合在一起,就表示對方就是前世約定的人。」


「好巧,我媽也跟我說過這個故事。」我說。


「可是,我手上沒有痣,所以,我就拿別針偷偷在手上刺了一下,

 希望可以刺一個痣出來。沒想到真的就變成一顆痣了!    」


「那、那如果,我是說如果而已喔,如果是我怎麼辦?」我小心翼翼的問。

「是妳的話,我就要去廟裡出家,好保全一條小命...」


「說得也是。」我沮喪的說。

「幹嘛呀,開玩笑也不行,妳不是嘴最毒了嗎?」


「告訴你,註定的事是躲不掉的。不管你躲到哪間廟裡,我都一定找得到你。」

說完,我鼓起勇氣,握住了他的手。

沒想到他也握住了我的手。緊緊的。


前世是不是真的有約好已經無所謂了,至少讓我們從這輩子開始吧!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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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utin9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